中山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
《辦法》明確了公共法律服務的概念,將公共法律服務分為“基本公共法律服務”和“多元化專業化公共法律服務”兩類,還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,明確了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職責分工,鼓勵更多社會主體以多種方式參與到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中,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?!掇k法》對熱線平臺和網絡平臺的建設運用以及“三大平臺”(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、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、熱線平臺)的融合發展提出了要求,鼓勵和支持多元化專業化公共法律服務發展,以及明確建立公共法律服務應急工作機制。
《辦法》明確了立法目的——打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,由市司法行政部門統籌法律服務人才資源,通過成立法律服務團等方式,參與重大經貿活動、重大工程項目、重大突發事件等,為推動營商環境優化、重大風險預防化解等提供專項法律服務。
《辦法》提出了建設法律服務集聚區的目標和要求,探索粵港澳大灣區不同法域間司法制度銜接和互相協助規則,致力促進灣區涉外法律服務提升,闡明了公共法律服務創新發展方向;明確了公共法律服務事業發展的促進和保障措施,推動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行業扶持、人才培養和認定機制,加強對公共法律服務經費、人才、社會力量的支持保障,加強對律師、公證執業權利的保障,強化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監督管理。來源:中山+